(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1日電)跨年飲酒歡度者眾,消基會指出,8、9月派員喬裝在14縣市買酒發現,店家全涉嫌違法賣酒給未成年人,北市、桃縣、新竹及苗栗違規比率100%。

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布「抽查14縣市79%店家違規賣酒給未成年人」調查結果。

消基會說,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」第43條規定,未滿18歲者不得喝酒,任何人都不能提供酒品給未成年者。

消基會8、9月派員喬裝在基隆市、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縣、新竹市、苗栗縣、台中市、彰化縣、南投縣、台南市、高雄市、屏東縣、宜蘭縣、花蓮縣14縣市,隨機測試4到6家商店,總計測試81家;卻發現全都有涉違規賣酒給未成年人。

消基會說,其中台北市、桃園縣、新竹市、苗栗縣各測試6家商店,6家商店皆販售酒品給測試者,違規比率達100%。

基隆市、新北市、台中市、彰化縣、高雄市、宜蘭縣6縣市,各測試6家商店中,僅1家未販售酒品給測試者,違規率83%。

南投縣測試5家同樣僅1家未販售酒品,違規率80%。台南市測試6家有3家販售酒品給測試者,3家未販售,涉違規率為50%。

把關較嚴格的為屏東縣及花蓮縣,屏東縣測試6家中有2家販售酒品給測試者,其餘4家皆未販售,違規率33%;花蓮縣測試4家中僅1家販售酒品給測試者,3家未販售,違規率25%。1021231


文章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消基會憂跨年夜-未成年買酒易-06330877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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